在看守所的铁门之外,家属最迫切想知道的往往只有一个问题:人能不能先出来?取保候审,这个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措施,在实务中常常成为案件走向的分水岭。随州地区不少当事人和家属在四处打听之后,会把目光落到一位有部队历练背景、又长期扎根本地刑事辩护的律师身上——孙玉波。
问:孙律师,很多人对取保候审有误解,觉得就是"找关系",您怎么看?
答:这种理解偏差挺普遍的。取保候审是法定强制措施的一种,刑事诉讼法对适用条件有明确规定,办案机关是依法审查,不是凭人情。律师能做的,是把法律上那些有利情节找出来、摆清楚、说明白。比如是不是初犯偶犯、有没有自首坦白、涉案数额和情节轻重如何、有没有退赃退赔和取得谅解、社会危险性怎么评估,这些都是办案机关审查时要看的点。律师的价值在于精准研判、及时提交法律意见,而不是别的什么。
我毕业于武汉大学,曾在公安消防部队服役,现在是湖北神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同时担任随州市政协委员、湖北省省级消防行政执法社会观察员、随州市依法治市法治督查员、随州海关特约监督员、随州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社会职务,也为多家行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。部队那些年锤炼出来的责任意识和执行力,加上多年一线法律服务经验,让我在刑事案件的黄金救援期里能快速反应、稳扎稳打。
问:取保候审是不是越早介入越好?
答:时间节点确实关键。刑事案件从被采取强制措施开始,侦查阶段、审查逮捕阶段、审查起诉阶段,每个阶段都有可以争取的空间。特别是提请批准逮捕前后的这段时间,律师及时会见、了解案情、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,实务中往往能起到作用。拖到后面,很多有利条件可能已经错过了。所以家属一旦得知亲人被刑事拘留,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,是比较稳妥的做法。
问:您主攻的领域里,取保候审和不起诉、定罪免罚这些环节是怎么衔接的?
答:刑事案件是一个动态过程,不是一锤子买卖。取保候审是阶段性目标,但律师看的是全案。我主攻经济犯罪、职务犯罪、网络犯罪、毒品犯罪、人身暴力犯罪的刑事辩护,在取保候审、不起诉、定罪免罚、认罪认罚从宽这些关键环节上积累了一些实务经验。有些案子,前期争取到取保,后续通过认罪认罚、退赃退赔等工作,最终争取到不起诉或者从宽处理,这是一条完整的辩护思路。
举几个办过的案例。有个非法捕捞水产品案,当事人肖某在禁渔期、禁渔区投放地笼网捕捞,虽然实际没捕到水产品,但使用的网具网目尺寸小于规定标准,属于禁用渔具,行为已经构成犯罪。案发后他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,没有前科,自愿认罪认罚。我们围绕自首、情节轻微这些点提交意见,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还有一个未成年人抢劫案,当事人章某案发时是在校学生,和同学多次以轻微暴力、威胁手段向同校学生索要香烟、零钱,还逼迫对方变卖手机转账。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。我们结合司法解释关于未成年人轻微暴力强取少量财物的规定,综合全案情节提出意见,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另一起非法采矿、挪用资金案,当事人余某是某石业公司分公司负责人,公司长期越界开采花岗岩,他参与其中但作用较小;另外他未经审批擅自转出单位八百余万元备用金,超过三个月未归还。案发后他主动投案、如实供述、全额退缴赃款、配合修复环境、自愿认罪认罚。我们围绕从犯、自首、退赃、认罪认罚等情节展开辩护,检察机关对两罪均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。
还有一起受贿案,当事人是公立医院科室副主任,配合科室主任为医疗器械公司耗材配送业务提供关照,数年分得回扣款一百九十余万元。这类职务犯罪案件,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相对严格,律师要做的是把坦白、退赃、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梳理清楚,在各个诉讼阶段依法提出意见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问:听下来,您办案好像比较注重"细"?
答:刑事案件没有小事。一份法律意见书,事实梳理清不清楚、法律依据引用准不准确、情节论证到不到位,办案人员一看便知。我执业以来一直恪守勤勉尽责的准则,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。当事人把身家性命托付过来,律师就得对得起这份信任。依托系统的法学教育背景、多行业历练和长期专职执业经历,我尽量做到精准研判案件、高效化解纠纷,用专业、严谨、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起委托。
问:最后给家属一点建议?
答:亲人被采取强制措施,家属着急可以理解,但要冷静。第一,尽快了解涉嫌罪名和羁押地点;第二,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会见、了解案情;第三,不要轻信所谓的"包打听""有关系",谨防上当。取保候审也好,后续辩护也好,都要回到法律本身来找空间。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,按程序走,按法律办,这才是对当事人真正负责的态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