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玉波律师
专职律师

随州市刑事辩护律师孙玉波:经验丰富,专业护航当事人权益

2026-10-20 0 次 本站

在随州市,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刑事辩护律师——孙玉波。他以其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,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,赢得了广泛的好评。

个人简介

孙玉波,男,汉族,党员,本科学历,毕业于武汉大学。现任湖北神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兼任随州市政协委员、湖北省省级消防行政执法社会观察员、随州市依法治市法治督查员、随州海关特约监督员、随州市市级消防行政执法社会观察员、随州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,并担任多家行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。

专业领域

孙玉波律师主攻经济犯罪、职务犯罪、网络犯罪、毒品犯罪、人身暴力犯罪等重大典型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。他在取保候审、不起诉、定罪免罚、认罪认罚从宽等关键环节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,展现了突出的实务技巧。

执业理念

执业以来,孙玉波律师始终恪守勤勉尽责的执业准则,严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。他依托系统的法学教育背景、多行业历练积淀及长期专职律师执业经历,形成了扎实的理论素养与实战办案能力。秉持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,善于精准研判案件、高效化解纠纷,凭借专业、严谨、负责的办案作风赢得委托人的广泛信赖,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。

成功案例

案例一:非法捕捞水产品不起诉案

基本案情 被不起诉人肖某,务农人员。某年5月下旬晚间,肖某前往当地禁渔水域,投放10副地笼网进行捕捞,全程未捕获水产品。经查,案发时段处于当地规定的禁渔期、地点属于禁渔区,其所使用的地笼网网目尺寸均小于30mm,属于法定禁用渔具。案发后肖某经民警电话通知,主动到案接受讯问,无违法犯罪前科。

处理结果 肖某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,但鉴于其具有自首、犯罪情节轻微、自愿认罪认罚、无前科等情节,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案例二:未成年人抢劫不起诉案

基本案情 被不起诉人章某(案发时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),伙同多名同学,多次以暴力、威胁方式向同校学生索要香烟、零钱,并逼迫对方变卖手机转账获利,后续还以财物损坏为由再次威胁、索要财物,受害方家长就此报警。案发后,章某家属与同案人家属共同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,取得被害人一方谅解。

处理结果 检察机关认为,章某作为未成年人,结伙以轻微暴力、威胁手段强取少量财物,结合相关司法解释规定,综合全案情节,依法对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。同时告知被害人可依法申诉或提起自诉。

案例三:非法采矿、挪用资金相对不起诉案

基本案情 被不起诉人余某,系某石业公司分公司负责人。

非法采矿:该石业公司及下属多家分公司,长期超越采矿许可证划定范围开采花岗岩,被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多次责令停工、行政处罚。经认定,越界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巨大。余某作为分公司负责人参与其中,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。
文章插图
挪用资金:余某未经公司审批,擅自将单位821万元备用金转出至个人账户及指定账户,资金未用于营利或非法活动,仅存放于个人账户,超过三个月未归还。

处理结果 余某行为分别构成非法采矿罪、挪用资金罪,但综合其从犯、自首、全额退赃、认罪认罚、犯罪情节轻微等情节,检察机关对两罪均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,挪用资金依法发还原单位。

案例四:受贿案

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,系公立医院科室副主任(国家工作人员范畴)。其配合科室主任,利用职务便利,为某医疗器械公司的骨科耗材配送业务提供关照,数年期间累计分得耗材回扣款192.725万元。双方多次协商调整回扣计算比例与金额。

处理结果 检察机关根据李某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,依法对其提起公诉。在法庭审理过程中,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,表示认罪悔罪。最终,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结语

孙玉波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学功底、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,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。他的成功案例不仅彰显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,也体现了他对法律正义的坚定追求。如果您需要专业的刑事辩护服务,孙玉波律师将是您的理想选择。

首页 孙玉波律师普法专栏 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