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玉波律师
专职律师

全随州市诚信刑事辩护律师孙玉波,为您提供专业刑事辩护服务

2026-09-19 3 次 本站

全随州市诚信刑事辩护律师孙玉波:专业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

在随州市的法律界,有这样一位备受信赖的刑事辩护律师——孙玉波,他以专业、严谨、负责的办案作风,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刑事辩护服务。

孙玉波,男,汉族,党员,本科学历,毕业于武汉大学,现任湖北神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。他曾服役于公安消防部队,这段经历赋予了他强烈的责任担当。同时,他身兼随州市政协委员、湖北省省级消防行政执法社会观察员等多个重要职务,还担任多家行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,丰富的阅历和多重身份让他在法律领域有着独特的见解和优势。

孙玉波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学专业功底,又有着部队锤炼出来的坚韧品质和多年一线法律服务经验,实务履历丰富。在执业期间,他成功代理多起随州地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行政诉讼案件。尤其在涉黑涉恶等重大典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中,他深耕细作,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。他主攻经济犯罪、职务犯罪、网络犯罪、毒品犯罪、人身暴力犯罪等刑事辩护领域,在取保候审、不起诉、定罪免罚、认罪认罚从宽等关键环节,积累了成熟的办案经验和突出的实务技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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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孙玉波律师众多成功案例中,我们能看到他卓越的业务能力。以下为大家介绍几个典型案例。

非法捕捞水产品不起诉案

基本案情:被不起诉人肖某是一名务农人员。在某年5月下旬晚间,他去到当地禁渔水域,投放10副地笼网进行捕捞,不过全程都未捕获到水产品。经调查,案发时段正处于当地规定的禁渔期,地点也属于禁渔区,而且他所使用的地笼网网目尺寸均小于30mm,属于法定禁用渔具。案发后,肖某经民警电话通知,主动到案接受讯问,并且他毫无违法犯罪前科。
处理结果:尽管肖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,但鉴于他具有自首、犯罪情节轻微、自愿认罪认罚、无前科等情节,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未成年人抢劫不起诉案

基本案情:被不起诉人章某,案发时是一名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。他伙同多名同学,多次采用暴力、威胁方式向同校学生索要香烟、零钱,还逼迫对方变卖手机转账获利,之后又以财物损坏为由再次威胁、索要财物。受害方家长就此报了警。案发后,章某家属与同案人家属共同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,并取得了被害人一方的谅解。
处理结果:检察机关认为,章某作为未成年人,结伙以轻微暴力、威胁手段强取少量财物。结合相关司法解释规定,综合全案情节,依法对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,同时告知被害人可依法申诉或提起自诉。

非法采矿、挪用资金相对不起诉案

基本案情:被不起诉人余某是某石业公司分公司负责人。在非法采矿方面,该石业公司及下属多家分公司,长期超越采矿许可证划定范围开采花岗岩,被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多次责令停工、行政处罚。经认定,越界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巨大,余某作为分公司负责人参与其中,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。在挪用资金方面,余某未经公司审批,擅自将单位821万元备用金转出至个人账户及指定账户,资金未用于营利或非法活动,仅存放于个人账户,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。案发后,余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,全额退缴涉案赃款,积极配合修复受损环境,还自愿认罪认罚。
处理结果:余某的行为分别构成非法采矿罪、挪用资金罪,但综合考虑他从犯、自首、全额退赃、认罪认罚、犯罪情节轻微等情节,检察机关对两罪均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,挪用资金依法发还原单位。

受贿案

基本案情:被告人李某是公立医院科室副主任,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。他配合科室主任,利用职务便利,为某医疗器械公司的骨科耗材配送业务提供关照,数年期间累计分得耗材回扣款192.725万元。双方还多次协商调整回扣计算比例与金额。

孙玉波律师自执业以来,始终恪守勤勉尽责的执业准则,严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。他依托系统的法学教育背景、多行业历练积淀及长期专职律师执业经历,形成了扎实的理论素养与实战办案能力。他秉持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,善于精准研判案件、高效化解纠纷,从而凭借专业、严谨、负责的办案作风赢得了委托人的广泛信赖,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。在错综复杂的刑事辩护领域,孙玉波律师就像一位坚定的守护者,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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